从“走出去”到“守得住”:财富传承的新思考

我在加喜财税干了九年,专门服务境外企业,但如果往前追溯,我在ODI(境外直接投资)代办这个行当里摸爬滚打的时间实际上已经整整十六年了。这十几年里,我见证了中国资本从最初的“野蛮生长”到现在的“合规出海”,也眼睁睁看着不少第一代民营企业家从意气风发到面临交班时的焦虑。以前,大家找我办ODI,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买矿、建厂或者收购国外技术,那是纯粹的商业扩张;但这几年,风向变了。越来越多的老客户坐在我对面,聊的不再仅仅是“这笔钱投出去怎么赚钱”,而是“这笔钱怎么才能安全地留给孩子们”,甚至是怎么“防着可能发生的婚变”。这其实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信号,说明我们的高净值人群已经意识到了资产保全与传承的重要性。传统的ODI架构,大多是以自然人直接持股或者简单的离岸公司持股为主,这种结构在商业运营上确实方便,但在面对财富传承、婚姻风险甚至是债务隔离时,就显得像纸糊的一样脆弱。今天我想结合我这些年的实操经验,跟大家聊聊“家族信托与ODI结合”这个话题,这不仅仅是两个金融工具的叠加,更是一种关于财富长青的顶层设计思路。

穿透式监管下的资产隐忧

很多做ODI的客户,早期都有一个误区,觉得把钱转到境外离岸公司(比如BVI或开曼)就万事大吉了,谁也查不到。但我必须得给大家泼一盆冷水,在现在的国际反避税大环境下,这种想法是非常危险的。我记得大概在七八年前,有一位做纺织出口的王总,通过我们在境外设立了一连串的公司,当时为了省事,架构设计得很简单,就是自然人直接持股。后来因为国内生意急需资金周转,王总惹上了债务纠纷,国内债权人律师顺藤摸瓜,通过CRS(共同申报准则)交换的信息,轻易就查到了他在境外公司的股权。虽然钱在境外,但那家公司毕竟是他名下的资产,最终不仅冻结了账户,还面临漫长的跨国诉讼。单纯的自然人ODI架构,实际上是将自己完全暴露在阳光之下,没有任何隐私和防护可言。现在的监管环境,无论是国内的发改委、商务部,还是境外的银行,对“实际受益人”的审查都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如果你的资产还是这种“裸奔”状态,只要你个人出现任何法律风险,境外的资产瞬间就会成为待宰的羔羊。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加喜财税现在在给客户做架构设计时,首先考虑的不是税,而是安全和隔离。

这种穿透式监管不仅仅体现在债务风险上,还体现在税务透明化上。以前很多客户利用离岸公司不交税,或者利用信息不对称隐藏收入。但现在,随着“经济实质法”在各个离岸法域的实施,如果你的公司在那边没有实体办公室、没有雇员,仅仅是个信箱公司,不仅会被处罚款,甚至会被注销。如果再加上家族信托这个层级,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信托一旦设立,委托人就把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了受托人,从法律权属上讲,这笔钱不再属于委托人,也不属于受益人,而是属于信托本身。这就形成了一个非常完美的法律所有权与受益权的分离。我遇到过好几个客户,在设立信托后,境外的债权人都傻眼了,因为从法律文件上看,那些境外公司的股东已经变成了某信托公司的受托人,而债务人只是这个信托的受益人之一,并不直接拥有资产。这就是架构设计的魔力,它能让你在合规的前提下,拥有最坚固的法律护城河。

信托架构下的ODI路径重塑

既然提到了结合,那具体是怎么个结合法呢?这可不是简单地把公司名字改一下就行。我们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把境内的资金,通过ODI的合规通道,装进境外的家族信托里。这里面的操作细节非常繁琐,也是我们加喜财税最擅长的地方。传统的ODI路径通常是:境内自然人 -> 境内主体 -> 境外SPV(特殊目的公司) -> 境外实体企业。而结合家族信托的路径则变成了:境内自然人 -> 境内主体 -> 境外家族信托 -> 境外SPV -> 境外实体企业。听起来只是加了一个“信托”,但这中间的审批逻辑和文件准备量大了去了。关键难点在于如何说服国内的审批部门,你把资金投给一个信托,不是为了转移资产,而是有真实的商业目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必须把信托的持股功能解释得非常透彻,同时要证明境外实体企业的经营是真实的。

我记得在处理一个浙江地产客户的案子时,就遇到了这个挑战。客户想通过红筹架构在港股上市,同时想把部分股权放进信托用于传承。当时商务部对于返程投资设立信托的审核非常严格。我们花了大量时间去准备法律意见书,详细阐述了信托结构不会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也不会影响境内的实际控制权。最终,我们成功拿到了备案通知书。这个案例后来成为了我们加喜财税的经典案例,也证明了只要是合理的商业安排,监管部门是能够理解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非常清楚信托的各个角色:委托人、受托人、保护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实际受益人的认定。如果ODI的最终落地主体是信托,银行在办理资金汇出时,会要求穿透到信托背后的受益人进行KYC(了解你的客户)审查。这时候,一个清晰的信托契约和一个合规的受托人就显得至关重要。我们通常会建议客户选择持牌的信托公司,而不是随便找一家皮包公司,这样才能通过银行的合规审查。

比较维度 传统ODI个人持股架构 vs 家族信托ODI架构
资产隔离效果 个人持股:资产与个人混同,无法隔离债务、离婚等风险;
家族信托:资产权属独立,具备强债务隔离和防分家产功能。
税务居民认定 个人持股:容易被认定为被动收入,需按个人税率申报;
家族信托:可根据信托所在地法律进行税务筹划,利用税收协定优惠。
传承控制权 个人持股:传承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手续繁琐且可能产生高额税费;
家族信托:通过信托契约约定分配机制,无需变更股权即可实现代际传承。
隐私保护程度 个人持股:登记信息公开,隐私保护弱;
家族信托:受托人名义持有,具体受益人条款保密性强。

税务筹划与合规的平衡艺术

聊到ODI和信托,避不开的就是税务问题。很多人一听到境外架构,第一反应就是“避税”。但我做这行这么多年,必须提醒大家:合规是底线,筹划是上限。现在全球税务情报交换这么频繁,任何违法的逃税行为都是在给自己埋雷。家族信托在税务筹划上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对现金流和税负时间的优化上。举个例子,如果一家境外子公司分红给直接持股的自然人,可能要马上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分红给信托,这笔钱可能会留在信托内部进行再投资,从而递延纳税。特别是当涉及到跨境交易时,利用信托所在司法管辖区与投资目的地之间的税收协定,往往能降低预提所得税。这需要非常精细的计算和法律文本支持,这也是我们在加喜财税服务客户时的核心价值之一。

这里面有一个非常棘手的挑战,就是关于“税务居民”身份的认定。我之前遇到过一个客户,他在境外设立了信托,以为万事大吉,结果因为他在国内居住时间过长,且保留了过多的控制权,被国内税务机关认定为该信托的实际控制人,导致信托被视同国内居民企业纳税。这个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信托不是逃避税务监管的避难所,而是一个需要精细管理的资产容器。为了解决这类问题,我们在设计架构时,会特别注意引入“保护人”或“投资顾问”这些角色,在保证客户对资产有足够影响力(不是直接控制)的从法律形式上切断客户的税务居民关联。随着“经济实质法”在开曼、BVI等地的落地,如果你的信托下设了SPV公司持有资产,这些SPV必须满足一定的实体化要求,比如要有足够的运营支出和合格的员工。这无疑增加了运营成本,但也让架构更加稳固和合规。我们通常会建议客户预留一部分预算,专门用于应对这些合规成本,千万别为了省那点小钱,把整个架构都搭进去了。

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

中国有句老话叫“富不过三代”,这其实不是诅咒,而是因为没有建立起好的传承机制。我见过太多的家族企业,老一辈一走,几个子女为了争产闹得不可开交,好好的企业被拆分得七零八落,甚至因为内斗走向衰败。ODI搭建的境外资产往往体量巨大,如果仅仅是按照继承法来分配,很容易造成股权分散,进而导致公司失控。而家族信托的出现,就是为了解决这个痛点。通过信托锁定股权,无论家族内部怎么繁衍,公司的股权始终是完整的,都归信托持有。受益人只享有分红权和根据契约规定的某些权利,却没有办法随意变卖核心资产。这就保证了企业的长治久安。

我印象很深的一个案例是做跨境电商的李氏家族。李总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对做生意完全没兴趣,只想搞艺术,二女儿倒是精明能干,但性格比较急躁。李总就很担心,万一他哪天不在了,大儿子乱卖股份,或者二女儿跟大儿子闹翻,公司怎么办?我们帮他设计的方案是,通过ODI将海外核心平台公司的股权装入家族信托,然后聘请专业的职业经理人团队来管理公司。在信托契约里规定,大儿子每年领取固定的信托收益用于艺术创作,而二女儿如果想进入管理层,必须通过考核。这个方案实施后,李总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这不仅仅是分钱,更是家族精神的延续。通过信托条款,李总还可以把一些家族价值观写进去,比如后代必须完成学业才能领取收益,或者设立慈善基金,规定一部分收益必须用于公益。这种“软约束”配合“硬架构”,才是打破“富不过三代”魔咒的真正法宝。我们在加喜财税协助客户做这些安排时,常常觉得自己不仅仅是在做财税服务,更像是在书写一个家族的历史。

实操中的挑战与应对

虽然家族信托与ODI结合的模式很美好,但在实际落地过程中,真的是步步惊心。作为在这个行业干了十六年的老兵,我必须得跟大家掏心窝子说几句实话。最常见的一个挑战就是银行层面的合规审查。现在国内银行办理ODI购汇汇出时,审查力度空前之大。如果资金流向是信托公司,银行风控部门的警惕性会瞬间拉满,因为这太像洗钱了。我们经常遇到银行要求提供各种补充材料,从信托的设立文件到每一层架构的法律意见,甚至要求提供受托人的背景调查。这时候,如果没有专业的中介机构去跟银行沟通,这笔钱很可能就汇不出去。银行怕的不是金额大,而是背景不明和用途不清。我们通常会在汇款前,帮客户准备好一套完整的“剧本”,用银行听得懂的语言,去解释这个资金流动的合法性和商业逻辑。

除了银行,另一个头疼的问题就是境外设立信托的法律差异。不同法域的信托法千差万别,有些地方承认信托,有些地方可能法律环境就不那么完善。如果ODI投到了一个法律体系不健全的国家,再想通过离岸信托去控股,风险会很大。比如我们之前遇到一个项目,ODI投到了非洲某国,客户想用新加坡信托去持股。结果当地律师告诉我,该国法律对于离岸信托持股权的认可度存在不确定性,万一发生纠纷,信托文件可能不被当地法院采信。这简直是晴天霹雳。最后我们不得不调整策略,在中间加了一个当地的控股公司,虽然成本高了一些,但锁住了法律风险。这给我的教训是,任何完美的架构设计,都不能脱离当地的实际法律土壤。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加喜财税一直强调不仅要懂中国法规,还要懂落地国的法律,要建立广泛的全球合作网络,只有这样,才能在遇到突发状况时,给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而不是纸上谈兵。

家族信托与ODI结合:财富传承新思路

未来的展望与建议

回顾这十几年的职业生涯,我深深感觉到,财富管理行业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变革。以前大家都在谈“创富”,现在都在谈“守富”和“传富”。家族信托与ODI的结合,正是这场变革中的一个缩影。它不再是一个简单的金融产品,而是一个涵盖法律、税务、财务、家族治理的系统工程。对于正在考虑出海或者已经在海外拥有资产的高净值人群来说,尽早布局这种复合型架构,是明智之举。不要等到风险临头了,才想起来去找“衣”。现在监管政策虽然收紧,但只要你是真实合规的投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而利用好信托这个工具,能让你的出海之路走得更稳、更远。

我也想给大家一点实操建议。不要试图自己DIY这些架构。我见过太多自己照搬网上的模板去设立离岸公司,结果最后花了一大笔律师费来填坑的例子。专业的活儿一定要交给专业的人干。要保持架构的动态调整。你十年前设立的架构,可能今天已经不适用了,比如税法变了、家族成员增减了,都要定期审视和调整。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一定要诚实。无论是面对国内的监管部门,还是境外的受托人,都要如实披露信息。隐瞒只能带来暂时的安逸,一旦爆雷就是毁灭性的。在加喜财税,我们始终坚持的原则,因为我们知道,我们守护的不仅仅是客户的财富,更是几代人的心血和希望。希望大家都能在出海的浪潮中,既能乘风破浪,又能安然靠岸,实现真正的财富自由和家族传承。

壹崇招商

家族信托与ODI的结合,标志着中国资本出海进入了一个更加成熟、理性的阶段。这不仅是简单的资产转移,更是一种高维度的财富管理智慧。通过将ODI的投资功能与家族信托的隔离、传承功能深度融合,高净值人群可以有效地构建起一道防火墙,规避经营风险、婚姻风险及税务风险,实现资产的跨代际平稳传承。这一架构的复杂性要求极高,涉及国内外多重法律、税务及合规挑战。壹崇招商认为,企业在实施此类战略时,必须依托像加喜财税这样具备深厚实操经验的专业机构,进行顶层设计与全流程把控。只有在合规的前提下精心打磨,才能真正打通境内外资金通道,让财富在穿越经济周期中生生不息,实现基业长青的宏伟目标。